外观 | 白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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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值 | 6.0-10.0 |
包装 | 袋装 |
包装规格 | 1kg |
保质期 | 36个月 |
产地 | 山西 |
化学名 | 环已基氨基黄酸钠 |
级别 | 食品级 |
名称 | 甜蜜素 |
性质 | 固体 |
用途 | 甜味剂 |
主要用途 | 食品甜味剂 |
执行质量标准 | 国标 |
有效物质含量 | 1.0 |
含量 | 1.0 |
CAS | 105-11-3 |
品牌 | 方大 |
型号 | 57817-89-7 |
供货方式 | 现货 |
甜蜜素,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,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,其甜度是蔗糖的30~40倍。
使用方法:
1.使用时与水1比500之比率配合**有足够的甜度。 2.甜蜜素单独使用时,其甜度为10克等于蔗糖500克(50倍)。 3.甜蜜素与蔗糖一起配合使用时,其甜度可达80倍以上。 4.甜蜜素与蔗糖及0.3%重量之有机酸(柠檬酸等)一起使用时,其甜度可达100倍或100倍以上。 5.甜蜜素与蔗糖及0.3%重量之有机酸 甜蜜素,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,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。中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—1 996及增补品种)明确规定,在酱菜、调味酱汁、配制酒、糕点、饼干、面包、雪糕、冰淇淋、冰棍、饮料范围内使用**大使用量为0.65g/kg;在蜜饯中使用**大使用量为1.0 g/kg;在陈皮、话梅、话李、杨梅干中使用**大量为8.0 g/kg。 然而,中国的GB标准与国外的标准不尽相同,据2002年统计, 中国采用国际标准率只有43.7%。在日、美、欧盟、韩国等经济发达利用其自身的科技优势,以影响人类安全和健康为由,不断提高食品及其添加剂的技术标准,增加检测项目,达到限制中国食品出口的目的。甜蜜素在上世纪70年代曾被日、美、英等国禁止使用。自2003年1月起,日本厚生省对中国输日的各类食品进行甜蜜素抽查检验,而后又决定自2003年10月17日起对中国输日的酱油、醋开展甜蜜素检验,日本规定食品中不得含有甜蜜素。对此,质检总局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,于2003年10月28日发出特急通知,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立即对输日调味品、保健食品、调理食品、罐头食品、盐渍菜等相关食品(包括**中添加酱油、醋、调料酒),必须检测甜蜜素项目,合格后方能出口。同时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宣传和监管工作,从源头抓起,禁止企业在生产相关产品过程中添加甜蜜素。时隔7个多月后,从日方反馈的信息看,被检出甜蜜素的批次有增无减,日本厚生省已将我国列入“黑名单”的出口食品企业由原来的55家增至104家。质检总局发文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日本出口食品中甜蜜素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》,进一步要求相关出口企业要加强对原**(酱油、醋、料酒、鸡精等)的验收。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批批检测输日食品中甜蜜素项目。 1、它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,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,而价格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。冰淇淋、饮料、咖啡、果汁、加味水、汽车、杏仁茶、红茶、豆浆、配制酒、罐头、饼干、糕点、面包、果酱、果冻、蜜饯、酱菜、调味酱汁、饲料、凉果。 2、家庭调味、烹饪用。 3、酱菜品、化妆品之甜味、糖浆、糖衣、甜锭、牙膏、漱口水、唇膏等。 4、糖尿病患者,肥胖者之代用糖。